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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维持“认房不认贷”
深圳公积金贷款维持“认房不认贷”
“3·25”购房新政后,深圳公积金贷款有无变化?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公积金贷款目前仍维持家庭房产套数认定原则,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政策暂时未做调整,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深圳市2015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近日对外公布,运行情况显示,近万个家庭一季度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自去年8月1日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以来,该中心为回户籍地购房的非深户缴存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共计10462份。这意味着,公积金中心目前已支持万余非深户职工回乡购房。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101笔,发放金额4086万元。需要提醒的是,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到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在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想回户籍地购房,需先了解当地的异地贷款政策是否放开,再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深圳周边的东莞、中山等城市,已经取消户籍限制,只要在深圳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去东莞、中山买房,就可以向东莞、中山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深圳公租房公然网上转租续 住建局查实2户 将回收房屋
4月15日讯 4月13日,深圳新闻网直播车行动栏目发布的《公租房‘朗侨峰居’公然网上转租 住建部门已展开调查》报道引发高度关注。
据了解,“朗侨峰居”又称“龙珠八路西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南山区龙珠片区,总用地面积7113.68平方米,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约570套,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4月13日,网友李先生向深圳新闻网报料称,朗侨峰居是市级公租房,但是这两天他在网上搜索租房信息时,发现公租房的转租广告出现在某地产中介网站上了。记者随后就此事向市住建局进行了反映,市住建局就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4月15日,从市住建局获悉,针对媒体曝光的朗侨峰居公租房存在违法出租的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上门逐户核实调查工作,现已初步查明有2户存在涉嫌违规转租、出借行为。
对此,市住建局已责成中铁集团,按照深圳市有关政策法规,在对违规转租、出借行为查实后,坚决采取收回房屋并追缴非法所得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需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住建局。此外,在今后的租赁管理工作中,要确保实际入住人与承租人相符,杜绝转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公租房违法转租、出借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违规的承租人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还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予以监督举报。
靠谱吗?地产中介称住上保障房 还能以“赠与”方式购房
“你有保障房?没关系,用‘赠与’的方式就可以购房啦!”一些地产中介这样游说客户。
这种情况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市住建局在市人大网站上晒出来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中建议,及时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释法,明确购房者拥有其他房产的,保障房就要由政府回购。
去年37户家庭经适房被收回
房价高企,保障房建设备受关注。去年,我市竣工保障房21251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141%。今年,我市计划供应保障房4万套,更多的深圳人将实现自己的安居梦。
在大举建设保障房的同时,我市还加大了对骗租骗购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相关办法,在经济适用房获得完整产权之前的五年内,如其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可以再购买商品房,那经济适用房就要退回相关单位。在去年的查处行动中,我市对37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违规购买商品房家庭采取了“收房”行动。
同时,有74户家庭利用公租房进行转租出借,也被制止并全部收回住房。而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彭某某,则被处以罚款5万元。
应明确拥有其他住房当退回保障房
拥有保障房,还能否接受房产赠与?这是许多保障房住户关注的问题。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所购保障性住房由市主管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
法律工作者表示,“已另行购买拥有”规定可作两种文义解释:一是“已另行购买而拥有”;二是“已另行购买或者拥有”。按照第一种解释,如申请人可证明其住房是“因赠与而拥有”,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第二种解释,只要申请人拥有该住房就适用上述规定。可见,两种不同的文义解释将导致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而这,也成为一些房产中介游说客户时“钻的空子”。
市住建局建议,应该及时对法规条文作为解释,明确释义为“已另行购买或者拥有”。理由在于:保障性住房买受人在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不再属于住房困难家庭。因此,无论其通过何种途径另行拥有住房,都必须收回其已购保障性住房。
该局更表示,坚持上述释义,可有效避免部分申请人通过虚假诉讼或仲裁,将实为通过购买而拥有的保障房粉饰为通过“赠与”而拥有,有利于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建议立法明确保障房不得转为商品房
尽管我市在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可是,建设用地紧缺的现状也让规划和建设者很是“头痛”。按照现行政策,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就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而安居型商品房产权限制期则为10年。这不可避免地将出现保障房“一边建设、一边流失”的局面。
此外,在上市交易的政策当中,经适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也不尽统一。比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应缴纳50%的增值收益,而安居型商品房却未有此项规定。
市住建局建议,将我市保障性住房内部流转机制、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等制度、实践创新成果,载入修订后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以立法形式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转为市场商品房,实行内部流转,彻底压缩保障性住房的利益空间。
大南山隧道预计明年开工
大南山隧道预计明年开工
南起妈湾大道,北至深南大道,全长约7.5公里
蛇口与前海的交通疏解重大工程——大南山隧道,新近再次引发南山市民的热盼。根据刚刚发布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将加快“大南山隧道、望海路下穿通道工程、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
建设大南山隧道的文字,最早一次出现是在2011年1月举行的南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南山的提法是“推动大南山隧道立项建设”。
随即,南山区人大代表周学良提出了《关于增设前海、后海片区联系通道的建议》。2011年6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通过对前海、后海的交通要道进行深入调研,拟通过开通大南山隧道、增加重要路段下层快速通道等方式畅通前海、后海片区。
2013年,市人大代表胡芹提出了《关于尽快立项建设大南山隧道及启动望海路下沉快速路、完善蛇口半岛干线道路网的建议案》。
据介绍,蛇口半岛现状的干线路网极不合理,大量东西向的车流需要通过南北向道路进行转换,导致已经不堪重负的南海大道及月亮湾大道等道路拥堵更加严重。随着前海地区的发展,前海地区与蛇口之间的交通量将剧增,现状的轨道、道路、公交设施将远不能满足交通出行需求。胡芹认为,规划的大南山隧道和望海路下沉快速路能形成间距合理、贯通性好的路网系统,能密切联系前海地区与蛇口,相对于轨道建设能以更少的费用、更短的时间解决蛇口半岛交通出行难的问题。
关于大南山隧道,最近一次出现是在去年10月举行的南山交通建设规划汇报会上。根据市交委的汇报材料,对于大南山隧道,市交委发展处和前海局共同组织工程的交通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已报市发改委申请立项,勘察单位开始开展测量及管线探测工作。计划明年开工。
大南山隧道南起妈湾大道,北至深南大道,全长约7.5公里。系对现状月亮湾大道进行快速化改造。隧道为双向6车道,总投资约8.75亿元。
你怎么看——六成网友认为HOV应与公交车道合并
哪种车道设置方式你更能接受?
深圳设置HOV车道 网友意见各异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情况,深圳交警拟推出HOV车道的新型交通组织方式。深圳交警根据国标设计了HOV车道的标志标线,欢迎市民对HOV车道标志参与讨论。根据深圳新闻网网调查显示,对于必要性的讨论,支持(50.33%)和反对(45.79%)的声音各半。28.07%的网友投票支持在梅观路设置HOV车道;83.61%网友认为HOV车道的准行时段应该是高峰时段;61.74%网友认为应设置“公交专用道+共乘车道”,即允许共乘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另外,网友表示对此“见招拆招”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拉多个人出行(26.88%)。
网民态度:以后单身都不好意思出门。
深圳hov车道焦点:车主关注的四大问题
深圳HOV车道
设置地点:
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段)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内侧一条车道。
启用日期:
4月18日起实施,第一周对违规车辆只警告不处罚。4月25日起正式执法。
使用时间:
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HOV车道行驶。
使用条件:
允许使用HOV车道的车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仅允许蓝牌及9座以下黑牌小车通行,即车型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车辆乘员必须为2人及以上,且有1人在副驾驶位乘坐,其中副驾驶位置不得乘坐12周岁以下儿童。
执法标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对违反规定进入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将给予三百元罚款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具体执法方式为:
1、依托车牌识别设备和高清电子警察抓拍;
2、通过“铁骑队”和“隐形战车”进行巡逻查处并辅以人工定点查处。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执法时,仅用于对车内乘坐人数的识别,对乘客隐私等信息将技术处理进行保护。
车主最关注的问题盘点
1、车主隐私问题
根据深圳hov车道规定,车辆乘员必须为2人以上,且有1人在副驾驶位乘坐,而且,对hov车道将依托车牌识别设备和高清电子警察抓拍,因此,车主隐私问题就成为人们关注热点。
深圳交警称:目前交警部门具体执法方式为依托现有和新建车牌识别设备高清监控抓拍,同时通过“铁骑队”和“隐形战车”进行巡逻查处并辅以人工定点查处。对违反规定进入多乘员车道的车辆,交警将利用车牌识别系统进行交通违法查处。为保障数据安全,深圳交警的系统采用专用设备、专用网络,对数据的调用有严格权限设置和完整的数据调阅日志,同时,对市民发布的交通违法图片交警部门会对人脸等关键部位进行马赛克处理。
2、为什么要设置多乘员车道?
通过调查发现,很多车主对hov车道并不了解,还有很多车主认为没有必要,认为又是一场“瞎折腾”。
深圳交警: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优化分配道路资源,减少空载车辆对道路资源的浪费,尽量将路权向多乘员的、高效的交通出行方式倾斜。从而提高道路断面的“通人效率”,促进出行结构的优化转变,实现共乘出行、绿色出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机动车购买需求,减少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总量。
3、副驾驶为何要有人?
网友:不赞成副驾必须有人,不切实际。没理由分明是多人乘坐,不坐副驾位就变成违规。应该是严执法,单人车混进车道,重罚就是了
副驾驶不安全,不必要求有人
有车主表示,如果我载个几岁的小孩出门,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坐安全座椅,是不是要放在后排,副驾驶位没人,你们就要罚款吗?如果车上有老人有小孩,老人陪小孩一起坐在后排,也是为安全着想,副驾驶位依然没人,你们就要罚款吗?
开车座位礼仪
还有车主表示,后排座位是贵宾座位,一般不会安排贵宾坐副驾驶位置,而深圳hov车道要求副驾驶且有一人,显然不符合开车礼仪。
网友JGxie:中国人很多都不懂乘车礼仪,后座右边是主位,给老板开车,接客户,都不会让他们做副驾驶位,既然不符合HOV使用,唯有不用
甚至,不少车主调侃,要买个假人、模特放在副驾驶位了。小编了解到,多乘员车道启用后,这种“浑水摸鱼”的行为会成为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违法之一,一旦被抓拍或是被铁骑队、隐形战车发现,会严格进行处罚。
3、hov车道限速问题:很多车主表示要设置限速问题
网友表示:应该3人以上才HOV,还有要限低速,不然前面有人慢慢地开,那真是让费一条车道了。多派点交警上路骑行巡查,严查不守规矩的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引导所有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车主James:设这个通道没什么意义,龟速车挡道的情况,还少一条道超车,只会效率更低!我觉得应该设置最低限速,再利用区间测速测当时区间内车的平均速度,同时低于最低限速和当时车平均速度就累计3次就开罚
4、为何要纳入征信系统
深圳hov车道处罚规定中,对违法闯入hov车道,要处300元罚款,而且还要作为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有车主表示:谁开车没有违过法啊?相信一次没有违法的人是少数,纳入征信的人也应该是社会上的少数人。这样的一宗违法都要纳入征信,肯定多数人都会被纳入征信,那这个征信还有什么意义呢?
也有车主表示,深圳交警纳入征信系统的都是多次违法和重点违法,搞不懂这么一项小违法为什么要纳入征信?这项违法连分都没扣,却要纳入征信,那其他违法是不是应该也要全部纳入征信?
深圳交警针对车主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再次发布有关问卷,交警部门表示已经注意到社会上的各方声音,并将再次征求社会意见,回应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4月13日晚,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问卷调查,针对“走HOV车道,您认为合乘人应不应该坐在前排?”等问题进行调查,市民可通过问卷表达意见。
深圳将重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 落后的学校要约谈校长学校食堂卫生、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五毛食品”等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但一直以来都难寻有效的解决办法。2016年4月14日,深圳市食安办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区、新区推广南山、光明两区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和龙岗街道办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经验,对学校食品安全排名落后的学校要约谈校长,校园周边200米内要设严管区,对严管区内的小商店要建档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常常被媒体和学生曝光,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深圳市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2015年8月,深圳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纳入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市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马兴瑞对要求在创建工作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务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找出来,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管用办法找出来。
而深圳市将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契机,把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这个“老大难”问题作为着力解决的重点,经前期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南山区、光明新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和龙岗区龙岗街道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工作经验,通过多方参与、社会监督、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一套保障食品安全管用的制度。
各区积极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长期以来,校园周边食品乱摆卖现象严重,学校想管但没权限,执法队反复多次清理但摊贩易卷土重来,成为“老大难”问题。2015年,龙岗街道食安委在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和区食药安办的大力支持下,街道食药安办联合街道教育办、执法队创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新模式,通过划定“严管区域禁止摆卖”、“红袖章”管理乱摆卖、实施“一对一、点对点”管理、发动学校、家长力量共同管理、建立微信群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无缝隙对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等措施,基本清理困扰多年的流动摊贩情况及基本杜绝学校周边乱摆卖现象。
龙岗街道规定,城区中小学200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摆卖,并在学校门口悬挂“市容管理责任区”警示牌,在严管区域内学校有权限进行管理,大大减少了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寄生现象”。若遇到辖黄线内出现乱摆卖,由安保人员、家长义工组成的“市容监督员”立即上前劝阻,对不配合的则拍照上传校园管理微信群,社区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执法。不仅如此,龙岗街道还实施“一对一、点对点”管理,各社区城管分队与所属地学校建立执法“包干”制度,每天安排一名执法队员与两名协管员对接,制定执勤巡查安排,分“早、中、晚”和“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全面巡查,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龙岗街道还建立“龙岗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微信群,及时发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动态,使得执法部门与学校之间接上“对讲机”,校内校外形成共治联动,对学校周边出现的流动摊贩实现出现一档清理一档的快速反应机制。
南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一直都是各区学习的对象,南山区主要是学校食堂不外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每月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排名靠后的学校,其校长要被区食药部门和教育部门约谈;创新食堂管理片区检查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监管服务;开展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培训;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行“阳光食堂”创建。经过这一系列的政策,南山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已达到较高水平。
光明新区也一直努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光明新区中,现全区50%的学校食堂为A级食堂,A级学校食堂占学校总数比全市第一。全部学校食堂达到 “明厨亮灶”,安装视频监控,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看到食堂的所有操作。光明新区发展与财政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光明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发文,对2013年以前的A级民办食堂和2013年以后评定的A级民办食堂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额达30万元,将民办食堂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将组织人大代表和媒体开展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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